勞動基準法
其他名稱
:勞基法
提案人:
廖正井
吳育仁
連署人:
呂學樟
廖國棟
盧秀燕
孔文吉
馬文君
呂玉玲
羅明才
陳碧涵
楊瓊瓔
林明溱
詹凱臣
林岱樺
魏明谷
張嘉郡
翁重鈞
蘇清泉
江惠貞
李桐豪
林正二
紀國棟
鄭天財 Sra Kacaw
陳鎮湘
孫大千
提案日期:民國 101 年 04 月 13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廖正井、吳育仁等25人,基於社會變遷,勞動者服務型態多樣化,協助個人或家庭照顧老、幼、殘、病,或處理家事之家事服務業之勞動者日益增多,勞委會目前解釋認為家事勞動者適用勞動法,惟法律規範不明,建議修訂「勞動基準法」第二條及第三條納入「家事服務業」之適用,以資明確。敬請公決。
勞動基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