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教育法
其他名稱
:幼教法
提案人:
余政道
連署人:
陳亭妃
許添財
簡肇棟
郭玟成
李俊毅
余天
陳節如
蔡煌瑯
林淑芬
黃偉哲
郭榮宗
林岱樺
王幸男
翁金珠
彭紹瑾
陳瑩
提案日期:民國 100 年 05 月 06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余政道等17人,有鑒於全國各縣、市政府之公私立幼稚園收費數額、收費項目與用途不一,而且收費數額竟無規定上限、收費項目與用途亦無明文規範類別;惟部分園所業者若針對雜費之項目與用途,以巧立名目的方式變相漲價,此舉,將加諸幼童家長的財力負擔,明顯不利於中產階級及弱勢家庭。特修正本法第十七條條文,規範公私立幼稚園之「各收費項目及數額上限」,明文賦予法源及統一標準,以避免家長遭致剝削及保障幼童受教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幼稚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