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防治法
其他名稱
:國家癌症防治法
提案人:
鄭麗文
蔣乃辛
江玲君
潘維剛
羅淑蕾
紀國棟
周守訓
連署人:
林明溱
張嘉郡
羅明才
簡東明
徐少萍
陳秀卿
帥化民
林建榮
蔡錦隆
黃昭順
馬文君
蔣孝嚴
洪秀柱
吳清池
蔡正元
鍾紹和
丁守中
孔文吉
提案日期:民國 100 年 04 月 01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鄭麗文、蔣乃辛、江玲君、潘維剛、羅淑蕾、紀國棟、周守訓等25人,為提昇民眾對癌症防治的認識,讓民眾了解身體保健及認識癌症、預防癌症並建立「預防勝於治療」的觀念。全面推動早期癌症預防與篩檢,定期做癌症預防篩檢,有助於發現「癌前病變」的危險因子,早期治療即可降低死亡率、提高存活率。爰比照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三十三條,將癌症預防、篩檢辦理經費,得由菸品健康福利捐之分配收入支應或接受機構、團體之捐助。爰擬具「癌症防治法第十三條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癌症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