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稱
:總統選舉法、總統副總統選舉法、總統副總統選罷法
提案人:

潘孟安
連署人:

黃淑英

翁金珠

余天

林岱樺

陳節如

高志鵬

黃偉哲

蔡煌瑯

王幸男

彭紹瑾

柯建銘

許添財

涂醒哲

李俊毅

田秋堇
提案日期:民國 100 年 03 月 25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潘孟安等16人,針對政府運用國家預算所為宣傳,應以公共政策說明宣導為限,若機關單位於選舉期間運用預算為首長或機關本身進行競選宣傳,則非屬預算之正當用途,應予禁止;爰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增訂第四十六條之一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