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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對象
丁守中等25人 099/12/31 提案版本
第四十三條
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勞工因婚、喪、疾病、對一等親直系血親尊親屬之侍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說明
一、我國已步入高齡社會,65歲以上老人約有248萬人,占總人口比例達10.69%,老年照護已成民眾所關注的焦點。

二、而根據調查,我國銀髮族有近七成希望由家人照護,也有近兩成受訪者擔心子女無暇照護。此外,也有學者調查發現有四成照顧者除了照顧長者,還要外出工作,更有三成因此辭職,或拒絕某項工作。

三、為使民眾能盡孝道、在父母生病時能陪侍在側,特修正「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三條,除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外,另增列對一等直系血親尊親屬之侍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