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
提案人:
鄭正鈐
連署人:
洪孟楷
羅明才
游毓蘭
吳怡玎
曾銘宗
溫玉霞
吳斯懷
陳雪生
鄭麗文
陳玉珍
廖婉汝
張育美
林奕華
林文瑞
楊瓊瓔
李德維
呂玉玲
林德福
提案日期:民國 111 年 05 月 06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9人,有鑑於現行公務人員退休及撫卹制度,自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起公布施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進行各項提撥及給付措施調整,降低退撫基金財務壓力並減輕政府財政負擔,為建立永續發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制度,達成長期財務穩健目標,「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九十三條明定,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者,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爰參酌世界先進國家退休金制度,採行確定提撥制,建立個人退休金專戶,由政府與公務人員共同撥繳費用,輔以投資運用累積收益,擬具「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