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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試法
法律議案
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7人
監試法
提案人:
吳玉琴
連署人:
蘇治芬
劉世芳
蔡易餘
王美惠
黃世杰
陳素月
湯蕙禎
鍾佳濱
郭國文
李昆澤
范雲
黃秀芳
吳琪銘
洪申翰
何欣純
何志偉
提案日期:民國 109 年 05 月 22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7人,鑑於「監試法」明定監察院或監察委員行署應派員監試之規定,已踰越「憲法增修條文」所定之監察院職權,且依憲政體制,監察權、考試權應各自獨立行使職權,「監試法」之規定,恐有破壞憲政之虞,爰提案廢止「監試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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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
1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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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條
本法未規定事項,適用典試法、監試法及有關法律之規定。
本法未規定事項,適用典試法及有關法律之規定。
立法說明
配合監試法廢止,刪除「監試法」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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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110/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