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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對象
黃健豪等20人 113/03/15 提案版本
第二十三條
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並應加強核能安全管制、輻射防護、放射性物料管理及環境輻射偵測,確保民眾生活避免輻射危害。
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淨零排放潔淨家園目標;並應加強核能安全管制、輻射防護、放射性物料管理及環境輻射偵測,確保民眾生活避免輻射危害。
立法說明
一、國際能源總署提出報告表示核能可加速全球電力去碳進程,在轉型過程中降低對化石燃料的依賴,並可配合再生能源進行調度,以強化能源轉型系統安全。

二、我國正處於能源轉型階段,然受「非核家園」目標限制,無法積極發展核能,仍不斷大量使用化石燃料;且國際上共同目標均為「零碳」而非「零核」爰修正前段文字,將「非核家園」修正為「淨零排放潔淨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