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其他名稱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道交條例、道交管理條例、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提案人:
高嘉瑜
何志偉
連署人:
陳瑩
湯蕙禎
洪申翰
王美惠
陳素月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鍾佳濱
黃秀芳
邱泰源
蔡易餘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陳歐珀
林淑芬
蘇治芬
林岱樺
提案日期:民國 111 年 12 月 16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高嘉瑜、何志偉等18人,鑒於有心人士,利用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漏洞不法獲利。本因嚴重違規行為始遭吊銷牌照處分,惟卻遭被吊扣牌照者濫用於為重新領牌而利用本條例第六十六條之漏洞,其於蓄意遭受開罰吊銷後,受吊銷牌照者經檢驗繳款後即可重新領牌,並以此條例規定不足之處不法圖利。為修正此漏洞避免遭到再次利用,落實吊扣及吊照處分之停權目的,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