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基本法
其他名稱
:臺灣原住民保障基本法、原住民基本權利法、原住民族發展法、原住民基本法、原民法、原基法、臺灣原住民族保障基本法、原住民族基本權利法、原住民發展法
提案人:
廖國棟
李慶華
連署人:
鄭天財 Sra Kacaw
詹凱臣
簡東明
高金素梅
張嘉郡
王進士
許添財
吳育昇
吳育仁
王育敏
徐志榮
蕭美琴
翁重鈞
蔡正元
盧嘉辰
提案日期:民國 104 年 10 月 23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廖國棟、李慶華等17人,鑑於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非由總統府召開協商,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六條卻規定由總統府召集協商,顯與憲法規定不符,爰提案修正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六條,以符合憲法規範。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原住民族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