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章節
第二條
本會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平交易政策及法規之擬訂。
二、公平交易法之審議。
三、事業活動及經濟情況之調查。
四、違反公平交易法案件之調查及處分。
五、多層次傳銷政策、法規之擬訂及有關案件之調查及處分。
六、公平交易政策及法令之宣導。
七、其他有關公平交易事項。
一、公平交易政策及法規之擬訂。
二、公平交易法之審議。
三、事業活動及經濟情況之調查。
四、違反公平交易法案件之調查及處分。
五、多層次傳銷政策、法規之擬訂及有關案件之調查及處分。
六、公平交易政策及法令之宣導。
七、其他有關公平交易事項。
本會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平交易政策及法規之擬訂。
二、公平交易法之審議。
三、事業活動及經濟情況之調查。
四、違反公平交易法案件之調查及處分。
五、公平交易政策及法令之宣導。
六、其他有關公平交易事項。
一、公平交易政策及法規之擬訂。
二、公平交易法之審議。
三、事業活動及經濟情況之調查。
四、違反公平交易法案件之調查及處分。
五、公平交易政策及法令之宣導。
六、其他有關公平交易事項。
立法說明
一、本條修正。
二、將多層次傳銷產業之主管機關由公平交易委員會移轉由經濟部職掌,故刪除此條文中第五款文字。
二、將多層次傳銷產業之主管機關由公平交易委員會移轉由經濟部職掌,故刪除此條文中第五款文字。
第九條
本會委員會議職權如下:
一、公平交易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政策之審議。
二、公平交易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之審議。
三、執行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政計畫之審核。
四、執行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公告案、許可案及處分案之審核。
五、委員提案之審議。
六、其他依法應由委員會議決議事項。
一、公平交易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政策之審議。
二、公平交易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之審議。
三、執行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政計畫之審核。
四、執行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公告案、許可案及處分案之審核。
五、委員提案之審議。
六、其他依法應由委員會議決議事項。
本會委員會議職權如下:
一、公平交易政策之審議。
二、公平交易法規之審議。
三、執行公平交易法施政計畫之審核。
四、執行公平交易法之公告案、許可案及處分案之審核。
五、委員提案之審議。
六、其他依法應由委員會議決議事項。
一、公平交易政策之審議。
二、公平交易法規之審議。
三、執行公平交易法施政計畫之審核。
四、執行公平交易法之公告案、許可案及處分案之審核。
五、委員提案之審議。
六、其他依法應由委員會議決議事項。
立法說明
一、本條修正。
二、將多層次傳銷產業之主管機關由公平交易委員會移轉由經濟部職掌,故刪除此條文中關於多層次傳銷管理之文字。
二、將多層次傳銷產業之主管機關由公平交易委員會移轉由經濟部職掌,故刪除此條文中關於多層次傳銷管理之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