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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組織法
法律議案
本院委員陳學聖等17人
行政院組織法
其他名稱
:組改法
提案人:
陳學聖
連署人:
蔣乃辛
沈智慧
林麗蟬 廖國棟Sufin‧Siluko
林奕華
顏寬恒
陳玉珍
孔文吉
鄭天財 Sra Kacaw
呂玉玲
陳雪生
徐志榮
王育敏
陳宜民
林為洲
林德福
提案日期:民國 108 年 03 月 29 日
議案狀態:排入院會
案由:本院委員陳學聖等17人,基於中央銀行地位之超然獨立,應保留不受政治干擾,依專業自主決定之空間。爰此,本席等提出「行政院組織法刪除第七條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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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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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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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學聖等17人
108/03/29 提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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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行政院設中央銀行。
(刪除)
立法說明
一、本條刪除。
二、依照現行制度,中央銀行隸屬行政院,央行總裁為內閣成員之一,必須參加行政院會議,配合行政院整體施政,無論組織或功能上之獨立性皆有所不足,恐無法抵擋政治壓力,被迫放棄專業考量。
三、為確保央行之獨立自主,應將其排除在層級式行政體制之外,避免行政院對具體個案決定之指揮與監督,保留不受政治干擾,依專業自主決定之空間,爰刪除原條文,以符超然地位之要求。
設定比較對象:行政院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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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學聖等17人|108/03/29 提案版本